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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EP正式生效实施两周年 为区域合作创造新机遇

 2024年1月1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迎来生效实施两周年。

  这是一份来之不易的协定。时间回到2012年,彼时,RCEP由东盟10国发起。10多年来,国际形势加速演变,经济全球化出现回潮,贸易保护主义甚嚣尘上,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更是对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造成剧烈冲击,世界经济分化不均,国际贸易投资萎缩。正是在这样的复杂背景下,RCEP得以签署、生效,为全球经贸合作前景增添了一分宝贵的确定性。
  这是一份令人期待的协定。RCEP覆盖人口约22.7亿,GDP约占全球的33%,出口额占全球的30%。作为当前世界上参与人口最多、成员结构最多元、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协定,RCEP的生效为区域合作的深化发展创造了崭新机遇,为世界经济的开放融通注入了强劲动力。
  这是一份业已取得丰硕成果的协定。两年来,区域贸易成本大幅降低,产业链供应链联系更加紧密,受益民众范围不断扩大……RCEP持续推动区域经贸合作向纵深发展,为地区经济一体化和发展繁荣注入强劲动力,更为处在动荡变革期的世界提供了更高水平合作的可能性。
  实实在在的“税收红利”让更多市场主体抓住了新的发展机遇。2023年9月,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发布的《RCEP实施的经济效应评估报告》显示,RCEP对区域贸易合作的促进作用十分明显。截至2023年上半年,中国全国贸促系统RCEP原产地证书签发量与签证金额同比增长超过25%,显著高于同期国际贸易增速。而包括印尼、泰国、柬埔寨等国发布的数据同样喜人,数据显示,2023年1至11月,柬埔寨与其他RCEP成员国的贸易额超过265亿美元,占该国贸易总额的61%;柬埔寨向其他RCEP成员国出口货物价值同比增长27.29%。
  规则领域的高水平开放和升级则有望惠及更长远的发展。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大国经贸摩擦等对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提出了新的挑战,以规则、规制等为代表的新一代高水平国际经贸规则应运而生,推动区域产业链供应链一体化发展。RCEP涵盖货物、服务、投资等方面的市场准入承诺,其中服务贸易承诺显著高于原有的“10+1”自贸协定水平,投资采用负面清单模式作出市场开放承诺,并纳入了较高水平的贸易便利化、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竞争政策、政府采购等内容,这些领域的开放将伴随着系统性改革形成新的发展活力。
  开放与改革总是相伴相生,高水平开放形成的改革升级效应也不容忽视。实际上,在中国加入RCEP之初,曾有人担心协定生效后会导致中国贸易顺差缩小并对国内的农业、制造业等产业造成一定冲击,叠加产业链外迁的担忧,更让一些人害怕我国的外贸优势不再。但是要看到,一方面,中国不能也不会停留在传统优势领域里故步自封,要加速动能转换与产业升级,找到新的比较优势;另一方面,加入RCEP后,日本、韩国等市场将对中国更加开放,产业链、供应链乃至创新链韧性加强,这对中国资本和企业而言正是新的机遇。
  回顾20多年前,我们加入WTO时也曾有过种种担忧之声。但开放带来的机遇、改革促进的发展有目共睹。刚刚两年的RCEP必将成为复杂世界格局下的宝贵窗口,我们有理由期待其释放更大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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