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服务贸易和投资首次以负面清单开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尼加拉瓜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称中尼自贸协定)已于1月1日起正式生效。根据中尼自贸协定安排,双方将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市场准入等领域实现高水平相互开放。
据了解,中尼自贸协定是我国首个以负面清单方式开放跨境服务贸易和投资的自贸协定。在货物贸易方面,双方将对各自超过95%税目的产品最终实施零关税。其中,双方立即实施零关税产品占各自总体税目的比例约为60%。此外,该协定还鼓励双方在农业、纺织业、物流、旅游、中小企业等领域开展经济技术合作。中国银行海南金融研究院资深研究员王方宏告诉记者,尼加拉瓜是中国的第28个自贸伙伴,也是继智利、秘鲁、哥斯达黎加、厄瓜多尔之后中国在拉美地区的第5个自贸伙伴。2022年7月,中尼两国启动该项自贸协定谈判。2023年8月31日,中尼自贸协定正式获得签署。在双方分别完成国内生效程序后,今年1月1日中尼自贸协定正式生效。这是推动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的最新进展,也标志着中国自由贸易伙伴“朋友圈”的进一步扩大。王方宏认为,中尼自贸协定体现了全方位的高水平开放。从内容来看,不仅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传统领域,还涵盖数字经济、知识产权等前沿议题,以及竞争政策、环境与贸易等“边境后”议题和中小企业、经济技术合作等内容。而从开放的承诺来看,双方立即实现零关税的货物贸易产品占总体税目的比例约为60%,双方最终零关税产品占总体税目比例均超过95%。此外,双方也相互承诺给予彼此服务贸易和投资的市场准入条件不低于各自给予其自贸伙伴的最高水平,并且都在对方关注的领域作出了较高水平的开放承诺。王方宏表示,作为我国首次在自由贸易协定中以负面清单方式作出服务贸易和投资领域的开放承诺,中尼自贸协定在服务贸易和投资领域承诺方式的突破,为我国根据《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规定在服务贸易领域中从正面清单承诺方式转为负面清单承诺方式进行了先行探索,也为我国加入CPTPP等负面清单谈判提供了经验。王方宏介绍,我国已经确定了“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开放原则,并写入了《外商投资法》。虽然我国自主公布了全国版、自贸试验区版、海南自贸港版等多种版本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也公布了海南自贸港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但是在我国之前对外签署的自贸协定中,服务贸易和投资领域均采取正面清单的承诺方式。此次生效的中尼自贸协定是我国在对外签署的自贸协定中首次在服务贸易和投资领域采取负面清单的承诺方式。该协定采取《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的模式,将服务贸易和投资放在同一张负面清单中,负面清单的格式也采取与CPTPP等高标准自贸协定相同的格式。这是“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的重要体现。王方宏告诉记者,金融服务是自贸协定的重要内容。中尼自贸协定是继中韩自贸协定之后第二个有金融服务专章的协定,也是我国首个包含金融服务负面清单的自贸协定。在金融服务负面清单中,中方提出了9条现行的不符措施,覆盖了银行、保险、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管理、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期货证券投资咨询等领域,以及9条可能采取的不符措施,覆盖跨境贸易、保险经纪、新金融服务、政策性与开发性金融、金融基础设施及交易场所、金融信息服务、养老金管理机构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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