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架构下中日韩服务贸易特征及合作路径
李清如等认为,RCEP生效为中国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和中日韩服务业合作提供了重要机遇。利用Eora MRIO数据库中15个RCEP成员国在12个服务行业的投入产出数据,基于社会网络研究视角,对中日韩三国服务业及其细分行业的区域内贸易网络特征进行比较分析的结果表明:在RCEP成员国产业间贸易网络中,中国服务业进出口的贸易广度增速均显著高于日本和韩国,且进口贸易广度一直大于出口贸易广度;日本和韩国是中国服务业建立有效进口贸易联系的首要选择。中国服务业在贸易网络中的中介能力不断提升且已经超过日本,说明中国的“桥梁作用”显著增强,其中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中介能力提升是驱动中国服务业中介能力整体增强的主要原因;日本和韩国在一些细分行业上也体现出较强的中介能力。在RCEP框架下,中日韩可进一步强化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合作,推动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完善数字贸易规则体系,顺应数字经济发展趋势。
2023年6月全面生效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顺应服务贸易发展趋势,在服务贸易自由化方面取得许多新突破,为区域内服务贸易加快发展创造了新契机。RCEP是中日、日韩之间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为中日韩经贸合作架起了重要桥梁。RCEP的签署和生效,不仅有利于发掘中日韩在RCEP域内服务贸易的发展潜力,对于提升中日韩三国服务贸易合作水平以及推动区域贸易网络深度拓展也具有重要意义。基于社会网络分析方法,构建RCEP成员国的产业间贸易网络,对中日韩三国服务业及其细分行业在RCEP域内的贸易网络特征进行比较分析,结果表明,在RCEP成员国产业间贸易网络中,中国服务业出口和进口贸易广度的增速均显著高于日本和韩国,而日本和韩国的出口和进口贸易广度也有一定程度的增长。中国服务业在RCEP贸易网络中的进口贸易广度均大于出口贸易广度,进出口方向呈现显著不平衡的特征,在进口方面的贸易广度增长更快。日本和韩国是中国服务业在RCEP域内建立有效进口贸易联系的首要选择。日本服务业在RCEP贸易网络中的进口与出口贸易广度差距不断缩小,进出口方向逐渐趋于平衡。韩国服务业在RCEP贸易网络中的出口贸易广度大于进口,更倾向于建立有效的出口贸易关系。中国、日本和韩国在劳动密集型、资本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服务行业之间建立有效的贸易关系,三国产业体系高度融合。中国服务业在RCEP贸易网络中的中介能力不断提升且已经超过日本,说明中国在RCEP域内的“桥梁”作用显著增强,其中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中介能力提升是驱动中国服务业中介能力整体增强的主要原因。日本和韩国在一些细分行业上仍体现出较强的中介能力,说明其对区域内其他成员国的服务行业起到一定的支撑作用;而且,随着区域内贸易网络的发展,一些行业更加深入地嵌入产业间贸易体系中。因此,毋庸置疑,中国在RCEP贸易网络中的重要性和影响力均显著上升,同时日韩的作用也不能忽视,三国服务业在区域内贸易网络中呈现差异与互补共存的特点。在RCEP成员国贸易网络中,中日韩服务业体现出不同的特征和优势,这为三国在RCEP框架下深化合作奠定了基础,可从以下方面重点推进。(一)强化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合作,拓展服务贸易发展空间。中日韩在知识密集型服务方面广泛建立了有效的进口和出口贸易关系,促进了三国产业体系的深度融合。在RCEP框架下,中日韩在金融、医疗服务、专业服务等知识密集型服务领域达成了较高水平的开放承诺。以此为契机,一方面,可借鉴日韩在知识密集型服务领域的经验,促进中国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可发挥中国市场规模优势以及在RCEP贸易网络中的“桥梁”作用,拓展区域服务贸易的发展空间,使各国在区域服务市场上获得更多收益。具体包括:加强政策协调和机制建设,为金融服务合作创造稳定的环境,扩大货币合作规模,为跨境支付结算提供便利,推动债券市场融合发展,提升资本市场互通水平;发挥各自优势,在医疗、养老、教育等专业服务领域开展合作,扩大医疗健康、养老产业的合作规模,促进日韩的技术、经验与中国市场相结合,开展教育和职业培训合作,为区域经济发展输送专业服务人才。(二)推动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培育服务贸易新业态。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是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支撑。批发零售、物流运输、住宿餐饮等传统服务业不仅在区域贸易网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还是吸收社会就业、提升市场活跃度的产业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在RCEP框架下,依托电子商务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中日韩可深化跨境电商以及新零售贸易的合作,完善区域内物流网络,提升旅游、文化产业附加值,培育跨境服务新业态,为三国经贸合作增添新动能。诸如,依托跨境电子商务,探索商贸物流新模式,以跨境电商带动新零售业务模式发展,构建稳定高效的跨境物流网络;提升旅游、文化产业附加值,带动产业链各环节共同发展,开拓跨境旅游市场,提升旅游产品和服务质量,推动文化产业国际合作,增强文化产业链和价值链的竞争力。(三)顺应数字经济发展趋势,完善数字贸易规则体系。数字经济的发展带来全球产业与贸易格局的深刻变革,推动全球产业链和供应链的重塑再造,成为新一轮全球竞争的焦点。数字经济已经渗透至服务贸易的各方面,是促进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的关键要素,推动着服务业与制造业的融合发展。中日韩都是全球数字经济的重要参与者,三国政府均致力于推进数字经济发展,以期能在未来世界经济社会变革的大潮流中占据一席之地。中日韩在构建数字贸易规则体系方面有着共同的需求,但三国的进程和方向并不完全一致。RCEP明确“有条件的跨境数据自由流动”基本原则,顾及缔约方的不同发展状况,形成“合作共治”的治理模式。这不仅为中日韩合作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创造了条件,也为跨境数据流动规则的进一步协调和完善奠定了基础。中日韩作为东亚主要经济体,应弥合分歧,共同探索适合东亚的数字贸易规则体系,营造开放、公平、公正、非歧视的数字贸易环境,从而巩固和升级RCEP成果,促进东亚地区的数字经贸一体化发展。为此,激发数据要素价值,增强数字安全治理能力,推进数字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合作,促进数字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完善监管机制;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理念,探索适合东亚数字贸易发展的规则体系,以RCEP为范本,推动全球数字治理,顺应数字贸易规则发展趋势。RCEP生效为提升中国服务业竞争力提供了机遇,中国应在积极落实RCEP各项承诺的基础上,抓住机遇,持续推进服务领域高水平开放,为对接更高水平贸易协定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也应注意到,在复杂的国际局势下,经济关系泛政治化、安全化的趋势增强,中日韩经济合作面临着一些风险挑战。结合研究结论,可总结出以下政策启示。第一,着力推进高附加值的信息、商业、金融、医疗和教育等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的发展,发挥中国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在整个RCEP贸易网络中的中心和支点作用。同时,不能忽视传统服务业在产业体系中的基础作用,注重服务业与制造业的融合发展,整合设计、供应、制造、销售、物流等上下游链条,依托大数据、云计算和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推进传统服务贸易的数字化改造,创新服务贸易发展模式。第二,持续推进服务领域高水平开放,主动对接更高标准经贸规则。推动加入CPTPP、DEPA等高标准贸易协定的进程,梳理国内需要推进的改革措施和规制调整,构建与国际服务贸易规则相衔接的国内规则和制度体系,以制度型开放带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第三,充分研判服务贸易发展和国际合作面临的风险挑战,并予以积极应对。当前,美国不断升级对华战略竞争,拉拢西方国家在供应链关键环节对华部分“脱钩”。经济问题泛安全化、政治化的现象进一步加剧全球地缘政治分裂和“去全球化”趋势,对东亚供应链乃至全球贸易网络都会造成严重冲击。中国应加快自主创新步伐,努力突破“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依托国际国内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以民间合作为着力点,积极做好日韩等外资企业工作,加强沟通,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提供稳定预期,争取更多的合作机会,实现多方共赢发展。
上海国际服务贸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