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50.2万亿 全球数字贸易规则仍待完善
近年来,数字经济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热点,我国数字经济发展也不断取得突破。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50.2万亿人民币,同比增长10.3%,占到GDP比重41.5%。我国数据产量达8.1ZB,同比增长22.7%,在全球占比为10.5%,居世界第二。截至今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79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75.6%。
数字经济迅速发展,推动了数字贸易发展。11月6日,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配套活动“2023贸易数字化与跨境电商发展论坛”在国家会展中心(上海)举行,中国电子商会会长王宁在会上表示,利用数字技术发展贸易,是贸易高质量发展的主要手段之一,数字贸易是连接贸易合作的桥梁纽带。
数字贸易可以简单分为两个部分,一是以数字交付为特点的贸易方式,贸易对象是数据。二是以数字订购为特点的贸易方式,通常跨境电商交易的是货物,但是通过数字订购来实现。
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兼副部长王受文在会上表示,从第一种贸易来看,2022年,我国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贸易规模达2.51万亿人民币,同比增长7.8%,在全球名列第五。今年前8个月,我国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贸易规模达1.81万亿人民币,同比增长10.4%。
从第二种贸易来看,2022年,跨境电商进出口额达2.11万亿人民币,同比增长9.8%,达历史新高。跨境电商占我国对外贸易的比重,2015年只有1%,去年达到了5%。
海关的最新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跨境电商进出口额达到1.1万亿人民币,同比增长16.6%,增速快于去年,占到同期进出口货物的比重的5.5%。我国跨境电商的贸易伙伴已经覆盖全球,是全球跨境电商生态链最为完善的国家之一。
联合国国际贸易中心执行主任帕梅拉.科克-汉密尔顿也在会上表示,从发展趋势看,网购已成为一种不可或缺的消费方式。“去年,全球电子商务市场规模为3.3万亿美元,到2026年可能达到5.4万亿美元,发展中国家的中小微企业通过电子商务出口具有巨大的未开发潜力,需要将这种潜力转化为实践,多样化发展尤其重要,这是建立抵御冲击和限制供应链中断的关键。”
但数字贸易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目前仍存在着几大阻碍。
王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数字技术、全球贸易应该是没有国界的,但在实际的贸易场景中仍有数字贸易政治化的现象存在,“我们必须要重视贸易数字化在国际上的互联互通。”
另一方面,全球数字贸易仍然缺乏统一的规则。“数字贸易有许多国家参与,但是每一个国家都有不同的规则和标准,如果这些得不到统一的话,同样会阻碍我们全球数字贸易的畅通。”王宁表示。
据悉,有近90个成员国正在就数字贸易的基本全球规则进行谈判,这将减少不确定性和交易成本。帕梅拉.科克-汉密尔顿认为,需要在制订数字经济规则和框架时体现考虑到中小微企业的需求和优先事项。此外,也需要对发展中国家的中小企业进行技能提升及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支持。
关于下一步如何推动贸易数字化发展,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局长王卫东在会上介绍,一是要共同构建贸易数据标准规范和安全体系,促进互认互通,维护数据安全,共同营造贸易数字化合作良好环境;二是要深化跨部门、跨区域贸易数据交换共享,主动对接相关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深化互联互通;三是鼓励企业勇于开拓创新,支持广大企业结合自身优势,开发出更多技术先进、成本占优、商业可行的贸易数字化应用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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