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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福林:以贸易结构转型推动建设贸易强国

2月21日下午,由同济大学与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主办、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北京代表处承办、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支持的“中国高水平对外开放与贸易强国建设”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来自相关部委、高校和科研院所、金融机构、行业协会、企业以及媒体代表近70余位参加研讨。与会嘉宾围绕“制度型开放与贸易强国建设”、“服务贸易高水平开放与优质高效服务业新体系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贸港与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建设”等议题展开深入讨论,建言献策。


以下为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的主要发言:
打造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国离不开世界;推动全球经济复苏、促进全球经济再平衡,世界离不开中国。面对世界政治经济格局的深刻复杂变化,面对多种全球性多重危机叠加的严峻挑战,中国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构建高水平市场经济体制,推动高质量发展,既是中国自身的重大课题,也是全球关注的重大课题。在这个进程中,高质量发展对贸易结构转型提出新的需求。如何以贸易结构转型推动建设贸易强国,成为我国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开放的重大任务之一。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以“中国高水平对外开放与贸易强国建设”为主题的研讨会,就高水平开放、贸易强国等涉及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深入探讨,是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的自觉行动,我相信将对高质量发展产生积极而重要的影响。
不久前,中改院推出了以《结构转型——跨越高质量发展门槛》为主题的改革年度报告,后天将在京召开新书发布会。《结构转型》这本书由总论和八章组成。第1-6章分析产业结构转型、科技结构转型、消费结构转型、城乡结构转型、能源结构转型、贸易结构转型涉及的重大问题;第7章提出以结构转型为主线的结构性改革的基本思路;第8章提出以高水平开放推动结构转型的主要建议。贸易结构转型是本书的重点之一,服务贸易也是中改院研究的重点。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创新服务贸易发展机制,发展数字贸易,加快建设贸易强国”。在此,我以“以贸易结构转型推动建设贸易强国”为题,提出以下几个观点和各位探讨。
一、我国贸易结构转型升级仍有巨大空间,关键是加快释放服务贸易潜力
1.我国服务贸易规模和占比提升空间较大。在产业结构变革与服务业市场开放的双重推动下,如果高水平开放相关举措能够进一步推进和落实,预计到2025年,我国服务贸易规模将超过1万亿美元,占外贸总额的比重达到20%左右。服务贸易由此将在我国贸易强国建设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中国服务”竞争力也将不断增强,成为我国应对大变局的重要底气。
2.我国服务贸易内部结构优化仍有较大空间。在服务贸易内部结构中,知识密集型服务进出口占比达到41.92%,预计到2025年,我国知识密集型服务进出口占比有望达到50%以上。应当说,尽管过去三年我国服务贸易受到疫情较为严重的冲击,但服务贸易结构转型升级的趋势并未改变。
3.加快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例如,尽快出台并实行全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推进服务贸易数字化进程,争取到2025年,数字贸易占服务贸易的比重由目前的50%左右提升至60%以上,达到全球平均水平;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率先实施与CPTPP服务贸易开放水平基本相近的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加快推进粤港澳服务贸易一体化。
二、稳步扩大服务领域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增强贸易结构转型的动力
1.推动服务领域制度型开放。从现实情况看,我国制度性变革与制度型开放相互促进、相互融合的特点明显;扩大开放的重点由边境外向边境内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层面延伸的趋势明显。开放与改革直接融合成为新发展阶段我国推进高水平开放的鲜明特征。从这个意义上说,开放是最大的改革。为此,需要加快深化服务领域资金、人才、数据等要素流动型开放,突出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建设,并在对接国际经贸规则中倒逼全面深化改革。
2.推动服务业市场开放。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需要加快服务业市场的高水平开放。
——进一步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限制,建立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不断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体系。
——完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配套管理措施,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强化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的法律效力。
——全面清理各类影响公平竞争的“隐性壁垒”。比如,全面清理不合理审批事项,尽快制定与准入负面清单相配套的审批清单,开展负面清单外无审批试点。
3.推动服务领域的规则规制管理标准对接。这已经成为制度型开放的迫切任务。
——尽快分类推进服务业领域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对接。率先在医疗健康领域引入发达国家管理、标准。
——推进生产性服务业领域的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对接。
——适应加入DEPA的需求,稳步推进数字领域的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对接。
——积极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抓住全球经贸规则重构的时间窗口期,在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协定中传统议题基础上,加大新兴议题的探索试验,以此实现制度型开放的重要突破,并在引领全球经贸规则重构中赢得主动。
三、务实推进RCEP进程,拓宽贸易结构转型空间
1.抓住RCEP这个大市场。以东盟为主导的RCEP已成为我国对外开放战略布局的重大抓手。RCEP正式生效以来,已经释放出相应的红利。2022年,我国对RCEP其他14个成员国进出口12.95万亿元,增长7.5%,占我国外贸进出口总值的30.8%,对RCEP其他成员国进出口增速超过两位数的达到了8个,其中对印度尼西亚、新加坡、缅甸、柬埔寨、老挝进出口增速均超过了20%。2022年韩日对华投资同比分别增长122.1%和26.6%,投资促进效应初步显现。为此,亚洲开发银行将东南亚地区2022年经济增长预期由5.1%上调至5.5%。未来几年,以RCEP为抓手,与其他成员国合力建设全球最大自由贸易区,是我国推动高水平开放的重中之重。
2.推动自身服务贸易创新发展。RCEP与中国的服务贸易空间巨大。以东盟为例,RCEP生效前的2021年,中国与东盟服务进出口超过670亿美元,同比增长近30%。在RCEP协议的服务贸易领域,中国在入世100个部门开放承诺基础上,新增了研发、管理咨询、制造业相关服务、空运等22个部门的开放承诺,并提高了金融、法律、建筑、海运等37个部门的承诺水平;同时承诺在6年内把服务贸易正面清单转为负面清单。加快落实这些条款,将把中国巨大的服务需求与RCEP的服务贸易市场对接起来,推动服务贸易的快速发展。
3.加快落实RCEP条款及相关承诺。中国主动推进相关条款及承诺,不仅有利于加快贸易结构转型,而且有利于推动RCEP全面实施与不断升级。比如,落实RCEP开放承诺和规则,主动扩大以东盟为重点的RCEP成员国进口;主动提议RCEP原产地规则谈判,实现原产地规则向完全累积提升;发挥中日韩的重要作用,在RCEP框架下争取实现中日韩自贸区谈判的重要突破;加快推动中国-东盟自贸区3.0建设,进一步拓展零关税覆盖范围,尽快实现服务贸易、数字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的重要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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