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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离岸贸易发展提供可预期环境

  离岸贸易是服务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外贸新业态之一。日前,商务部发布《“十四五”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规划》,在加快发展贸易新业态方面对离岸贸易提出了新要求。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副部长、研究员吕刚表示,《规划》将促进离岸贸易发展列入未来五年推动中国外贸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任务之一,将为国内外相关市场主体提供可预期的政策环境,也为其投资于离岸贸易业务指明了方向。《规划》对于离岸贸易发展的未来设计,对于加快培育中国外贸的新增长点、进一步提升外贸综合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中国的货物贸易规模已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一,但在离岸贸易方面与先进经济体相比还有很大差距。相关数据显示,2020年上海的离岸贸易额刚突破3000亿元人民币,而中国香港在2017年就超过5700亿美元,新加坡在2015年就超过6800亿美元。“作为服务贸易的一种高级形态,离岸贸易与总体经济密切相关,代表着全球贸易发展的未来趋势,近年来中国政府已经开始高度重视发展离岸贸易,从自贸港、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先行先试,再到全国层面的促进推广,进展十分迅速。”吕刚表示。

  离岸贸易由于交易所涉货物不进出中国一线关境,具有订单流、资金流和货物流分离的特征,在传统的贸易监管模式下是难以操作的。因此进行制度创新尤为必要。《“十四五”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规划》提出,在金融服务方面,要创新金融监管,鼓励银行探索优化业务真实性审核方式,提升审核效率,对真实合规的离岸贸易业务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对此,吕刚表示,“建立离岸贸易数据信息系统,出台离岸贸易展业规范,切实提高可信客户办理结算的便利化程度,是发展离岸贸易的必要条件之一。”据悉相关部门近年来已出台了诸多举措。

  与此同时,吕刚也表示,除了提升结算便利度,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税收制度也是推动离岸贸易加快发展的重要抓手。离岸贸易较为发达的区域,大多具有低税率的特征,以便吸引跨国公司结算中心的集聚。目前中国在海南自贸港、上海临港新片区已经开展了对离岸贸易适用优惠税率的尝试。

  《“十四五”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支持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其他具备条件的地方发展离岸贸易。事实上,近年来海南自贸港积极开展离岸贸易先行先试。例如,2020年7月,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打造区域性离岸贸易中心先导性项目的工作实施方案》,旨在做大海南自由贸易港贸易流和资金流,加快形成增量,有效推进早期安排、取得早期收获,为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港开好局、起好步;2020年12月,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出台《关于支持海南开展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外汇管理的通知》,鼓励在海南注册经营的银行依据海南自由贸易港战略定位和国际贸易发展特点,优化金融服务,为在海南注册的诚信守法企业开展真实、合法新型离岸国际贸易提供跨境资金结算便利;2021年1月,海南省发布《关于支持洋浦保税港区开展新型离岸国际贸易的工作措施》,提出支持外汇结算便利创新、支持监管措施创新、支持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等多项举措,助推海南自由贸易港区域性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中心建设;2021年3月,海南省在洋浦设立“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先行示范区”。在一系列政策的有力指引下,海南2020年新型离岸贸易同比增长11倍,2021年上半年同比再增17倍。

  同时,积极探索离岸贸易发展的还有上海。2021年10月,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离岸通”平台正式上线,为我国首个直接整合境外数据用以支持贸易真实性审核的辅助信息平台;2021年12月,上海自贸试验区发布《临港新片区促进离岸贸易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多个自贸试验区的实践也推动了国家层面一系列相关政策的出台,例如,2021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就有离岸贸易的有关内容;2021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发布《关于支持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要推动营造适应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发展的营商环境,更好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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