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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国际合作之路如何拓展?

1月12日,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这部我国数字经济领域首部国家级专项规划从8个方面对“十四五”时期我国数字经济发展作出总体部署。其中,对“有效拓展数字经济国际合作”进行了专门部署。


当前,数字经济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已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世界主要国家均高度重视发展数字经济,采取各种举措打造竞争新优势,重塑数字时代的国际新格局。

“十三五”时期,我国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发展战略,不断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加快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取得积极成效。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7.8%,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

“十四五”时期,我国数字经济转向深化应用、规范发展、普惠共享的新阶段。规划提出,到2025年,我国数字经济迈向全面扩展期,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0%,我国数字经济竞争力和影响力稳步提升。展望2035年,数字经济将迈向繁荣成熟期,数字经济发展基础、产业体系发展水平位居世界前列。

如何拓展数字经济国际合作,规划给出了三个方向:

01

加快贸易数字化发展


以数字化驱动贸易主体转型和贸易方式变革,营造贸易数字化良好环境。完善数字贸易促进政策,加强制度供给和法律保障。加大服务业开放力度,探索放宽数字经济新业态准入,引进全球服务业跨国公司在华设立运营总部、研发设计中心、采购物流中心、结算中心,积极引进优质外资企业和创业团队,加强国际创新资源“引进来”。依托自由贸易试验区、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和海南自由贸易港,针对跨境寄递物流、跨境支付和供应链管理等典型场景,构建安全便利的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和国际化数据信息专用通道。大力发展跨境电商,扎实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积极鼓励各业务环节探索创新,培育壮大一批跨境电商龙头企业、海外仓领军企业和优秀产业园区,打造跨境电商产业链和生态圈。

02

推动“数字丝绸之路”深入发展


加强统筹谋划,高质量推动中国—东盟智慧城市合作、中国—中东欧数字经济合作。围绕多双边经贸合作协定,构建贸易投资开放新格局,拓展与东盟、欧盟的数字经济合作伙伴关系,与非盟和非洲国家研究开展数字经济领域合作。统筹开展境外数字基础设施合作,结合当地需求和条件,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开展跨境光缆建设合作,保障网络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构建基于区块链的可信服务网络和应用支撑平台,为广泛开展数字经济合作提供基础保障。推动数据存储、智能计算等新兴服务能力全球化发展。加大金融、物流、电子商务等领域的合作模式创新,支持我国数字经济企业“走出去”,积极参与国际合作。

03

积极构建良好国际合作环境


倡导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有序的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积极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加强网络空间国际合作。加快研究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数字经济相关标准和治理规则。依托双边和多边合作机制,开展数字经济标准国际协调和数字经济治理合作。积极借鉴国际规则和经验,围绕数据跨境流动、市场准入、反垄断、数字人民币、数据隐私保护等重大问题探索建立治理规则。深化政府间数字经济政策交流对话,建立多边数字经济合作伙伴关系,主动参与国际组织数字经济议题谈判,拓展前沿领域合作。构建商事协调、法律顾问、知识产权等专业化中介服务机制和公共服务平台,防范各类涉外经贸法律风险,为出海企业保驾护航。

此外,规划还提出了五项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提升全民数字素养和技能、实施试点示范、强化监测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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